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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我的学习故事” 学生演讲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7/11/01  

关于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我的学习故事”

学生演讲大赛活动的通知


省电大各学院,各设区市电大分校:

为讲好电大故事,进一步展示全省电大学生风采,弘扬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电大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举办“中国梦·我的梦——我的学习故事”学生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的学习故事(具体题目自拟)。

二、参赛对象

全省电大系统各类学历教育在读学生及毕业生;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学生。

三、赛事要求

(一)主题与内容

1.演讲应围绕在福建电大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表达对学习成长的真实感悟;

2.演讲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现其他负面内容,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二)评分标准

1.仪表形象(10分)

(1)着装整洁、得体。(5分)

(2)仪态端庄,举止自然、大方。(5分)

2.演讲内容(50分)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见解独到。(20分)

(2)内容充实、新颖,事例真实、感人,富有鲜明的时代感。(20分)

(3)用词精练,结构完整合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10分)

3.语言艺术(30分)

(1)脱稿演讲,内容熟练,表达流畅,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15分)

(2)发音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速适当。(10分)

(3)能运用动作、手势、表情等表达主题,具有较强的感染力。(5分)

4.气氛渲染(10分)

能运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烘托现场气氛。(10分)

四、赛事组织

(一)初选阶段

1.各学院和分校按照大赛文件的要求,在10月31日前组织所属教学点开展初选工作,初选可采取现场比赛、作品评选等多种方式进行。

2.各学院、分校推荐2位优胜者报送至省电大,参加由省电大组织的全省决赛。各单位需填写演讲大赛推荐表,并提交参赛选手作品的视频文件和讲稿电子文本。提交作品形式为视频及电子文本,视频格式为rmvb、wmv、avi、mp4,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电子文本采用宋体四号字,行间距28,A4格式word文件版式。

(二)决赛阶段

省电大将于11月上旬在福州举行“我的学习故事”学生演讲大赛决赛。决赛具体日期和赛事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省电大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根据各学院和分校组织工作情况设组织奖若干。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瑞勇、许 勇

联系电话:0591-87388610,87576580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编: 350013


附件:“我的学习故事”参赛推荐表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9月28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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