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我的学习故事”
学生演讲大赛活动的通知
省电大各学院,各设区市电大分校:
为讲好电大故事,进一步展示全省电大学生风采,弘扬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电大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举办“中国梦·我的梦——我的学习故事”学生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的学习故事(具体题目自拟)。
二、参赛对象
全省电大系统各类学历教育在读学生及毕业生;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学生。
三、赛事要求
(一)主题与内容
1.演讲应围绕在福建电大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表达对学习成长的真实感悟;
2.演讲内容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现其他负面内容,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二)评分标准
1.仪表形象(10分)
(1)着装整洁、得体。(5分)
(2)仪态端庄,举止自然、大方。(5分)
2.演讲内容(50分)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见解独到。(20分)
(2)内容充实、新颖,事例真实、感人,富有鲜明的时代感。(20分)
(3)用词精练,结构完整合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10分)
3.语言艺术(30分)
(1)脱稿演讲,内容熟练,表达流畅,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15分)
(2)发音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速适当。(10分)
(3)能运用动作、手势、表情等表达主题,具有较强的感染力。(5分)
4.气氛渲染(10分)
能运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烘托现场气氛。(10分)
四、赛事组织
(一)初选阶段
1.各学院和分校按照大赛文件的要求,在10月31日前组织所属教学点开展初选工作,初选可采取现场比赛、作品评选等多种方式进行。
2.各学院、分校推荐2位优胜者报送至省电大,参加由省电大组织的全省决赛。各单位需填写演讲大赛推荐表,并提交参赛选手作品的视频文件和讲稿电子文本。提交作品形式为视频及电子文本,视频格式为rmvb、wmv、avi、mp4,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电子文本采用宋体四号字,行间距28,A4格式word文件版式。
(二)决赛阶段
省电大将于11月上旬在福州举行“我的学习故事”学生演讲大赛决赛。决赛具体日期和赛事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省电大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根据各学院和分校组织工作情况设组织奖若干。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瑞勇、许 勇
联系电话:0591-87388610,87576580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邮 编: 350013
附件:“我的学习故事”参赛推荐表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9月28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