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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发布
2011/04/14  
 
        4月8日,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并公开发布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谋划全国区域发展布局,指导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充分发挥优势,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支持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海西建设决策部署的进一步具体化,是福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记者注意到,《规划》开辟专门章节强调,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
  
        《规划》提出,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兴办技术创新机构,扶持发展民办科研机构,鼓励重点外资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研发机构。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拥有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
  
        《规划》提出,要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资源整合,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科技合作。加快建设技术研发协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科技资源共享四类创新平台,扩大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影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支持台商投资高新技术园区,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打造海峡西岸自主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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