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适应新形势下校园新闻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信息工作的管理,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舆情监管制度》,学校组织修订了《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7月16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一、信息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协调统筹和监督检查。包括:网站信息审查、检查指导、考核通报等,如有发现疑似涉密信息,提交党政办审查。
2.学校信息化中心负责网络网站相关技术保障,包括:网站技术框架搭建、网站开发制作、网站故障排查、网络线路保障、服务器日常技术管理和维护、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3.部门负责人为主管信息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管理的校园网主站栏目、部门(学院)网站、专题专栏网站发布的信息负责;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负责稿件的收集、编辑、上传,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所管理网站的信息内容更新维护。各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和网络安全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化,应及时确定交接人选,在学校OA系统中填写《网站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申请表》,并做好交接工作。
4.部门对各自管理的校园网主站栏目、部门(学院)网站、专题专栏网站内容负安全责任,如因相关职能发生调整变化应及时做好相关栏目及网站管理责任的衔接工作,不能因为职能调整出现管理缺位。
5.校园网以外涉及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公共信息安全主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监督和管理,信息化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部门、学院发现有不利于学校的负面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党委宣传部。
二、信息的内容、要求及分类
1.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发布在学校主站及各二级网站网页上的相关内容,属非涉密信息。
2.信息内容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社会影响;信息准确,行文规范;不得发布涉密信息、暴力和色情等内容,不得利用网络系统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不良信息或病毒。
3.信息发布应当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维护网页内容,及时反映学校及全省电大党建思政、教学科研、招生办学、文化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最新动态。
4.二级网站原则上不得开设互动栏目,如电子公告系统(BBS)、聊天室及在线论坛等。确需开设的,应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设。
5.各类信息应分类提交到网站相应栏目。
6.学校主站栏目调整和更新应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批后,由信息化中心进行网站开发制作。主站的页面设计、排版样式等更新根据运行情况以及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信息的录入、审核、巡查和管理
1.信息上网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遵循“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校园网主站栏目设置及信息更新维护由党委宣传部负总责,主站子栏目内容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
2.二级网站页面信息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发布须经信息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各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及网络安全管理员各司其责,做好相关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3.各部门信息主管领导要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审核及监督工作,确保网站内容健康、真实。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页的定期更新维护、备案、保密工作,监控网站信息的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中心。
4.党委宣传部牵头对校园网主站、各部门(学院)网站及各专题专栏网站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信息化中心要加强技术管控,通过技术手段过滤不良信息,定期对网站群软件进行漏洞扫描、系统安全基线检查和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并及时修复软件安全漏洞。
四、工作责任与信息考核
1.各部门与学校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校园网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管理权。实施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组织管理不力,追究党委宣传部的责任;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未能及时更新的,追究相关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错误信息在发布后24小时内未能及时发现并修改的,追究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员责任;网站技术故障,信息化中心要及时处理,如因人为因素导致信息不能正常发布的,追究信息化中心相关人员责任。
2.各部门、学院要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和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学校将对各个部门信息更新发布情况等信息工作进行定期统计通报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制度》(闽电大〔2013〕10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党委宣传部。
附件:1.学校各部门负责的信息栏目和子网站一览表
2.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职责
3.学校部门新增网站、栏目管理规定及申请表
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样本)
附件1
学校各部门负责的信息栏目和子网站一览表
一、学校主网站各栏目
学校主网站各栏目 |
负责部门 |
网络安全管理员 |
新闻资讯 |
党委宣传部 |
颜云燕 |
公告通知 |
党委宣传部 |
郑郁文、颜云燕、刘宣岑 |
学校简介 |
党政办公室 |
陈晓蔚 |
机构设置 |
人事处 |
林津 |
招生指南 |
招生办公室 |
游桂 |
招标信息 |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
郑培峰 |
校长信箱 |
党政办公室 |
蔡思政 |
收费公示 |
财务处 |
陈森洲 |
二、各部门子网站
部门网站 |
负责部门 |
网络安全管理员 |
备注 |
党政办公室 |
党政办公室 |
蔡思政 |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王春兰 |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
颜云燕 |
|
党风廉政建设网 |
纪委、监察审计处 |
刘宣岑 |
|
工会 |
工会 |
马秀萍 |
|
教务处 |
教务处 |
庄 琦 |
|
科研处 |
科研处 |
钟 晴 |
|
人事处 |
人事处 |
王凌宇 |
|
财务处 |
财务处 |
陈森洲 |
|
招生办公室 |
招生办公室 |
游 桂 |
|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
黄艾非 |
|
文经学院 |
文经学院 |
曾台刚 |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学院 |
郑婷婷 |
|
理工学院 |
理工学院 |
彭代梅 |
|
职业学院 |
职业学院 |
周 健 |
|
继续教育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
钱 宁 |
|
远程教育学院 |
远程教育学院 |
洪银霞 |
|
培训学院 |
培训学院 |
张敏、吉翔 |
|
终身教育服务中心 |
终身教育服务中心 |
陈 明 |
|
信息化中心 |
信息化中心 |
陈 漪 |
|
资源建设与管理中心 |
资源建设与管理中心 |
黄国文 |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何李标 |
|
团委(电大青年) |
校团委 |
黄生春 |
|
三、各专题专栏网站
专题专栏网站 |
负责部门 |
网络安全管理员 |
备注 |
数字图书馆 |
资源建设与管理中心 |
林 静 |
|
两学一做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王春兰 |
|
95周年书画作品展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
谢瑞勇 |
|
校史展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
颜云燕 |
|
中国梦我的梦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
许 勇 |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网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
许 勇 |
|
福建电大校友会 |
招生办公室 |
游 桂 |
|
平安校园 |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
黄艾非 |
|
福建省远程高等教育中心 |
远程教育学院 |
洪银霞 |
|
大数据研究所 |
终身教育服务中心 |
杨 惠 |
|
福建开放大学建设专栏 |
教务处 |
郑 茜 |
|
附件2
新闻宣传通讯员与网络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职责
1.负责及时挖掘本部门、学院的新近新闻事实、特色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等,负责采编、写稿等工作,稿件要求求真务实,主题鲜明,文笔流畅,时效性强。
2.负责本部门、学院新闻稿件的制作、送审、上报,及时将本部门、学院新闻稿件上传至微博、微信、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做好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
3.负责本部门、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协调,稿件的收集整理、修改送审、报送上传与统计归档。
4.负责本部门、学院外媒宣传报道稿件的统计和存档,并及时将报道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
5.负责本部门、学院新闻图片的拍摄工作,每年收集、整理重要的图片材料报送学校存档。
6.积极参加信息员队伍的各项活动。
7.如因岗位调整不再担任本部门、学院的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员),需做好交接工作。
8.接受党委宣传部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网络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理的部门网站、专题专栏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和防黄、防黑、防不良信息、防毒等网站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
2.负责本部门、学院管理的部门网站、专题专栏网站和学校主网站相应栏目的网络舆情监管和网上信息安全,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部门、学院领导及党委宣传部,并联系信息化中心处理。
3.负责本部门、学院新建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的申请、报批或者备案,并负责日常管理。
4.及时、定期向党委宣传部提供相关舆情信息。
5.积极参加网络安全管理员队伍的各项活动。
6.如因岗位调整不再担任本部门、学院的网络安全管理员,需做好交接工作。
附件3
学校部门新增网站、栏目管理规定及申请表
为了使学校网站版面更加美观、布局更加合理、使用更加便利,同时更好地结合学校各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建设各个部门子网站、专题专栏网站宣传和介绍部门及相应业务信息资讯,更好地宣传展示学校办学特色、成就。为此,特就学校部门新增网站专栏、子网站、弹出窗口和改版旧网站管理制订如下规定。
1.各部门提出要求新增网站专栏、子网站、弹出窗口和改版旧网站时应在学校OA系统中填写《学校新增网站、栏目申请表》,提交部门负责人、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信息化中心完成相关网站的开发制作;
2.由于网站开发制作需要一定的人力和时间安排,原则上根据《学校新增网站、栏目申请表》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相关人员开发制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应提前提出子网站和专栏网站建设申请,并尽可能提供较为详细的网站建设的规划和需求。
3.本着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部门申请、建设的子网站和专栏网站的信息安全由各申请部门负责,各部门在子网站和专栏网站的发布信息需严格遵守《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并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全责。
学校新增网站、栏目申请表
网站、栏目名称 |
|
申请部门 |
|
申请人 |
|
联系电话 |
|
网站或栏目主要内容 |
|
网站或栏目链接位置 |
|
网站开通日期 |
年 月 日 |
网站关闭日期 |
年 月 日 |
专栏网站到期后处理方案 |
删除专栏链接
关闭
其它 |
信息安全管理员 |
|
申请部门意见 |
|
宣传部意见 |
|
信息化中心意见 |
|
备注:1.新增网站、专栏建设须在要求开通两周前提出申请。 2.新增栏目须在要求完成一周前提出申请。 3.申请表需附详细需求说明文档。 4.新增网站栏目要求不改变主要界面风格和布局。 5.一般由信息安全管理员作为申请人。 |
网站信息员、网络安全管理员申请表
申请部门 |
|
管理的网站名称 |
|
管理员类型 |
信息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
是否管理全站 |
如果您只管理部分栏目,请选择“否”,并在下行中填写栏目名称。
是
否 |
栏目: |
变更类型 |
新增
变更
注销 |
原管理员姓名 |
|
现管理员信息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变更原因 |
|
是否已培训 |
是
否 |
申请部门意见 |
|
宣传部意见 |
|
信息化中心办理结果 |
|
备注:1.各部门的信息员和网络安全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化,应及时确定交接人选,并做好 交接和培训工作。 2.如果是新增,原管理员姓名不用填写,只填现管理员信息。 3.如果是变更,原管理员姓名、现管理员信息必须填写。 4.如果是注销,现管理员信息不用填写,只填原管理员姓名。 |
附件4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样 本)
为明确各部门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信息与网络安全,强化学校校园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校园网络使用和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更好地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特签订本责任书。
部门负责人承担意识形态管理政治责任,是本单位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和管理权。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并遵照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定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所负责管辖的信息栏目或部门子网站实施管理。各部门对所开设栏目的信息安全负全责,并自觉接受宣传部和信息化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各部门职工在校园网内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应遵循国家和学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不良信息,不浏览不良网站,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部门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并自觉接受宣传部和信息化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科室和信息安全员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党委宣传部、信息化中心、部门各执一份。部门负责人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继任者承担相应职责。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名):